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军号角,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家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国家安全更为巩固”确定为未来五年我国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具有深远的战略考量和重大的现实意义。踏上新征程,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正确把握重大国家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确保国家安全更为巩固。
国家安全体系更为健全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强国建设、民族复兴需要国家安全体系来保驾护航,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国家安全体制。这是确保国家安全更为巩固的重要制度前提。
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国家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当前,我国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方位,国家治理面临许多新任务,对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才能确保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国家安全体系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任务。这为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指明了前进方向。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国家安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实施的一系列重点领域法律法规,使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显著增强。例如,针对干涉内政、非法制裁、“长臂管辖”等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径,我们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斗争,取得重大成就。香港国安法为推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出口管制法、反外国制裁法等颁布实施,《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及时出台,对非法制裁进行精准反制,有效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新修订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反间谍法,对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新征程上,实现国家安全更为巩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有效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
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更为强大
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是更好解决新时代新征程国家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们所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外因素相互交织,外部挑战和风险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日益上升。同时,我国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相对不足、应对各种重大风险能力相对不强等问题仍然突出。我们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进程不被迟滞或中断,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站稳脚跟、开辟新局,就必须在未来五年的关键时期确保国家安全更为巩固,筑就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只有着力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推进国家安全能力现代化,更好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才能确保国家安全更为巩固。
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维护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是主阵地、主战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维护海洋权益,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统筹推进各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其中,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属于政治安全,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是维护人民安全的直接体现。实现国家安全更为巩固,就要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重点,抓纲带目,全面增强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新型领域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的能力。
人民是国家安全的信心之源、力量之源。强化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固本之策和长久之计。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必须贯彻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我们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不断筑牢国家安全更为巩固的群众基础。
社会稳定基础更为坚实
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国家安全才会更为巩固,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才会更有保障。我们要继续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必须把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从更宽领域、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夯实社会稳定之基,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放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来思考,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公共安全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国家安全。实现国家安全更为巩固,就要增强新时代新征程国家安全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全局观念,打破条块分割、部门独立、地方割裂的旧观念旧框架,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实现全要素全社会协同联动,为维护社会稳定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安全更为巩固的基础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社会治理新的阶段性特征,聚焦切实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全周期动态治理、全方位依法治理、全要素智慧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防控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风险不外溢不扩散、不升级不变异,夯实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抵御风险挑战的最有力制度保证。未来五年,我们要实现国家安全更为巩固,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负责制,全面落实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只要我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国家安全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就一定能实现国家安全更为巩固的目标任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执笔:陈向阳 韩立群 董春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