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落实到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关键要从不同视角和维度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
从理论维度看,坚持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的本质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早在170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政党,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从根本上来讲,党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党的事业是为群众谋利益的事业,党的奋斗目标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要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取现实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目标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说到底就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从现实维度看,坚持人民至上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原则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点。它与坚持人民至上是内在有机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从世界观维度对人民主体地位的高度概括,是从唯物史观角度对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的高度肯定,它从根本上强调无论何时都要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是从价值观维度对人民地位和作用的高度概括,它强调的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至上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价值导向和原则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坚持人民至上价值目标的实践要求和行为准则。在新时代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既要把人民的需求作为执政的目标主体,又要把人民的呼声作为执政效果的评判主体;既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又要把人民对党执政的评价,作为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的创新动力。始终铭记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持续带领人民不断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是执政稳定的根本逻辑。
从党性维度看,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本质属性和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在成立之初,就把坚持人民至上鲜明地写在了旗帜上;决定了它的每一步成长,都始自于为人民谋幸福这一永恒不变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坚持人民至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决定的。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只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才能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更好地贯彻党的根本宗旨。
从历史维度看,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的崇高追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近百年的发展史、奋斗史,就是一部始终为人民群众谋幸福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一以贯之体现到党的全部奋斗之中。”党的二大首次提出中国共产党必须“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及贫苦农人群众的利益”。党的三大明确提出党要“拥护劳动阶级利益”“保护农民之利益”,为“无产阶级的利益奋斗”等口号。党的四大提出共产党必须“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党的五大强调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工农的领袖”,“共产党一定要使一切革命政策、政纲与策略之决定中,都考虑到工农的利益”。党的六大提出“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必须“为群众谋利”。党的七大强调,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党的七大之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也都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党近百年的奋斗史反复证明,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的崇高追求。
从实践维度看,坚持人民至上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最突出的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由原来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变化决定了党在制定新战略、新部署时,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今后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坚持人民至上并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要使之成为我们的执政理念,化为我们的实际工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坚定走好群众路线,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展工作,既要积极落实当下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短期实事,又要主动谋划未来人民群众有长远利益、需要渐进铺垫的好事;既要带领人民为了追求美好生活积极奋斗,更要谨慎用好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真正体现人民至上的理念。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