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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新时代人权事业新篇章

作者:鲁广锦   更新时间:2022-06-27 15:00   阅读次数:[]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201812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明确提出“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20222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发展中国人权事业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问题,赋予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新意蕴。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是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人权领域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发展中国人权事业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权人民性的根本要求。

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实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是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不断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蕴含人类文明价值追求,代表了人权事业发展的前进方向,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平等性——建设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追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崇高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人平等、全民平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广泛性——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为的是保障“最大多数人的人权”,而不是“少数人的人权”,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真实性——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权与每个人的实际需要相关,发展人权事业要立足当下,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让每个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公平性——公平是实现人人享有人权的必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全面性——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权的全面发展,主张人权既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也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包括和平权、发展权、环境权等。

包容性——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不以一种文明去框定丰富多彩的人类文明,而是坚持不同文明兼容并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主张各国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反对人权“双重标准”,反对利用人权干涉他国内政。

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

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和促进人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把“人民”“发展”“人权”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蕴含着中国人权不断发展进步的深刻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

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前进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始终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通过发展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提高全体人民各项权利保障水平。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是基于国情和人民要求、符合马克思主义人类社会发展理论及其人权观的正确选择。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多年来人口一直居世界之首,面临的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对中国而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生存发展水平,是最为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同时,人权的产生、实现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前提和基础,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马克思主义强调为保障人类生存发展而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重要性,认为对于人类自身而言,物质资料的生产永远是第一位的,没有适当的物质资料保障,人类便无法生存。因此,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而发展又是保障生存的必要条件,生存权、发展权正是指人的生存和生命得以保障的权利。

以人民幸福生活为最大的人权。以人民幸福生活来界定人权,是以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保障为前提的,是对生存权、发展权的升华,体现了更加广泛的人权意蕴。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既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又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是各项权利的统一。

以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为充分条件的人权。在生存权、发展权不断得到更好保障的基础上,在人民不断享有更加充分的幸福生活水平上,努力协调增进各项人权的全面发展,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加充分的条件,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的人权。马克思提出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的重大命题,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形态。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在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进一步为实现这一目标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实践证明,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在不断提升发展水平的过程中持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实现更高水平、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人权保障,是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一大法宝,也是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巨大贡献。

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创造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人权发展奇迹。

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实现历史性进步。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使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体人民共同步入全面小康社会,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2021年,按年均汇率折算,我国经济总量达到17.7万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2551美元,超过世界人均水平,我国已经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

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需求。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公民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健康中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目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已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高等教育已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2020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为77.93岁,比2015年的76.34岁增长了1.59岁,位居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得到持续推进,我国居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取得了疫情防控斗争的重大战略成果。

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到更好巩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民主渠道有序畅通,民主形式日益丰富。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等政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人民依法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人民的民主生活丰富多彩。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地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

人权法治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推进人权法治保障。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为实现人权法治化保障夯实基础。编纂并实施民法典,完善各类民事权利保护制度,依法保障公民财产权,将人格权制度独立设为一编,守护好人的尊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司法体制改革实现重大突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的环境权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环境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人民生活的家园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目标超额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7%,全国地表水优良比例提升至83.4%,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3.04%,森林蓄积量提高到175亿立方米。

特定群体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利予以倾斜性保障,努力让特定群体都能以平等身份充分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都能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共享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到2020年底,二十八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实现整体脱贫,民族自治地方四百二十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民族自治地方的城乡居民收入、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2021年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1/10万和5.0‰。中国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十个国家之一。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老年人权益保障不断得到加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得到更好实现。

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指引下,中国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致力于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写入了联合国多个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主张,为全球发展和保障人权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近年来,中国多次以压倒性优势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挫败一些西方国家涉疆、涉港反华图谋,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多次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有利于保障各国人民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的合理提案,并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支持。

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成就体现出鲜明特点。一是整体性的人权发展。新时代的中国人权,是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得到保障和发展的,人权事业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二是全面性的人权发展。新时代的中国人权,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得到推进和展开的,既反映出各项人权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又使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领域各方面得以全面推进。三是共同性的人权发展。新时代的中国人权,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同享有的人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无论男女老幼,无论哪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一员,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中国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要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作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新时代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中国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中国人民各项权利不断得到更好保障本身就是对人类进步的重大贡献。中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为全球范围内推进减贫事业、实现共同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同时,新时代中国的发展进步不仅造福本国人民,也惠及世界,为增进全人类福祉作出了贡献。中国坚持以合作促进发展,以发展保障人权,努力推动各国共同发展和人类普遍繁荣。在促进共同发展和保障民生方面,中国作为世界经济稳定器和动力源的作用更加突出,2021年中国经济占世界经济的比重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超过18%,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5%左右。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将使相关国家七百六十万人摆脱极端贫困、三千二百万人摆脱中度贫困。中国还相继设立中国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等机构,积极开展务实合作,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大量力所能及的帮助。在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方面,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全球人道主义行动,并将中国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优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为全球抗疫作出中国贡献。截至20223月底,中国已向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约二十二亿剂新冠疫苗,成为世界上对外提供疫苗最多的国家,并向国际社会提供了大量防疫物资。在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方面,中国坚持与国际社会一道,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进减缓、适应气候变化各项行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定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约48.4%,超额完成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目标。

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人权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和标志,中华文明中仁爱友善、以民为本、和合文化、天人合一、小康社会、大同世界等思想,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智慧成果。在新时代,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同时又具有时代性、创新性的人权理念,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既借鉴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以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与西方资本主义人权观有着根本不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人权观的狭隘性和局限性,以人民人权取代“天赋人权”,以具体现实的人权取代绝对抽象的人权,使人权更加真实全面,真正保障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方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坚持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相协调,坚持文明交流互鉴和共同发展,是一个为中国人民成功实践了的人权方案,极大地丰富发展了人类人权样态,开辟了人类人权事业新境界。

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努力奋斗。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人民必将更加享有尊严、自由和幸福,中国也必将为世界人权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