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特色,不仅丰富完善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内涵和实现形式,而且创新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的理论和实践,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坚持人民至上,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导向。首先,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理念,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民众广泛有序政治参与,切实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其次,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新的历史方位,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的新需要新期盼,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确保了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智慧结晶。正是因为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谱写出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的新篇章,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充分证明了中国的民主是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的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以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为指导,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全部历史进程中将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把人民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其最大政治优势和根本政治保证,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态,其形成、完善、发展的根基就在于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确保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
坚持制度自信,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诉求,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多党民主参政的全过程民主型政党制度。各民主党派秉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通过不同渠道和平台,开展政治协商的民主参政,共同治理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统筹推进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二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泛政治联盟,是凝聚共识、凝心聚力的重要法宝。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激发地方创造精神和社会活力提供了巨大空间,保障了各族人民的民主权利;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最大限度地塑造和培育了群众的自治意识,扩大和倡导了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的基层制度支撑。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